信息來源: 安徽省醫藥價格和集中采購中心
發布時間:2021/01/14 閱讀次數:
2021年1月13日,省藥采服務中心針對近期醫療機構反映部分國家集采中選藥品供應短缺問題,約談了相關中選企業。
會上,省藥采服務中心督查科對相關藥品供應短缺情況進行了通報;各企業分別介紹了中選藥品在安徽省供應情況和供應短缺原因,并提出了擬采取恢復供應措施及時限。
省藥采服務中心對相關企業提出以下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中選企業作為中選藥品供應責任主體,必須高度重視國家集采在安徽的保障供應問題。二要及時采取恢復保障供應措施,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影響中選藥品供應。三是將定期對反映問題的醫療機構進行回訪,如仍未恢復供應,將按照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規定記錄失信行為。四是企業確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供應問題,需提前1個月書面材料(含原因、擬采取措施及恢復供應時限)告知省藥采服務中心和醫療機構,確保穩定的臨床診療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