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要求,進一步減輕社會醫藥費用負擔,促使藥品價格回歸合理水平,讓老百姓真正享受到“健康紅利”,促進藥品流通秩序規范化,提高群眾用藥安全,安徽省樅陽縣醫保局多措并舉做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藥品工作。
一、摸清底數,按需報量。國家醫保局已經完成四批帶量采購談判,樅陽縣按照國家和省、市統一部署,要求縣域內縣醫院、縣中醫院以及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摸底統計上年度各單位同種類型藥品用量,統計匯總,按需報量。統一用藥范圍、統一采購途徑、統一集中配送、統一藥款支付,完善縣域醫共體運行機制。到目前為止,樅陽縣已完成四批國家集采藥品報量,前三批已基本完成采購,其中第一批第一輪已經完成采購任務并進入第二輪采購。
二、加強中選藥品的采購和使用管理。壓實醫療機構責任,確保各級醫療機構采購完成各自報量,一方面鼓勵醫療機構優先使用中選藥品,對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政策工作中醫保資金有結余的醫療機構給予激勵政策。完善醫?;鸾Y余留用機制,實行“結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擔”的激勵約束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對因規范使用中選藥品減少醫?;鹬С龅尼t療機構,不調減當年度醫??傤~預算額度;對于規范使用中選藥品的按病種付費病種的定額支付標準原則上維持不變 。醫療機構使用中選藥品出現醫療服務收支形成結余的,可按照“兩個允許”的要求,統籌用于人員薪酬支出。另一方面督促醫療機構完成約定采購量,確保1年內完成合同用量。將中選藥品使用情況納入醫保協議管理,明確違約責任,對未完成中選藥品約定采購量、不及時付款等行為進行懲戒。
三、加強監督管理。樅陽縣醫保局利用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加強對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審核把關,發揮搭平臺、保供應、強監管的作用,落實醫?;痤A付、醫保支付標準協同等政策,對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帶量采購中選藥品的采購、配送、使用、回款全過程的指導和監管。對達不到采購中標目錄類藥品比例的予以退回重新申報,從源頭引導醫療機構采購、使用中選藥品。
2020年樅陽縣采購國家集中采購藥品達90種,采購金額3365603.42元,配送率90.55%以上,入庫率89.39%以上,覆蓋糖尿病、高血壓、抗腫瘤和罕見病等治療領域,平均降價50%以上,節約醫?;?span lang="EN-US">150萬元以上,采購成本明顯降低,藥品價格明顯降低,患者負擔明顯減輕,老百姓真正用上了質優價廉的放心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