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安徽省醫藥價格和集中采購中心
發布時間:2021/11/30 閱讀次數:
藥采〔2021〕201號
各公立醫療機構,相關企業:
根據《關于開展臨床檢驗試劑產品帶量聯動價格確認的通知》(藥采〔2021〕199號)相關要求,現將檢驗試劑產品帶量聯動成功結果予以公布,請及時登錄安徽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交易系統“帶量采購目錄管理”模塊進行查看。
各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省醫保局、省衛健委、省藥監局《關于執行安徽省公立醫療機構臨床檢驗試劑集中帶量采購談判議價結果的通知》(皖醫保秘〔2021〕100 號)規定,自即日起,執行我省公立醫療機構臨床檢驗試劑集中帶量聯動結果,并做好相關工作。
特此通知。
安徽省醫藥集中采購服務中心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