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安徽省醫藥價格和集中采購中心
發布時間:2009/11/25 閱讀次數:
安徽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領導小組
省藥招[2009]7號
關于基本藥物我省暫行補充藥品的公示
根據衛生部等部委《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經省醫改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確定在國家基本藥物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實際需要和公開招標等情況,制定我省暫行補充藥品。我省暫行補充藥品由二部分組成,即《基本藥物安徽農村基層補充藥品》,暫作為鄉鎮衛生院的補充藥品;《基本藥物安徽城市社區補充藥品》(執行省醫保藥品目錄“限定支付范圍”的規定),暫作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補充藥品。中藥飲片的管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基本藥物安徽農村基層補充藥品》計有172種藥品(含通用名和國家基本藥物相同而劑型不同藥品16種),是在《安徽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目錄》中我省藥品集中采購在用掛網目錄的非國家基本藥物基礎上,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專家評審形成。
《基本藥物安徽城市社區補充藥品》計114種藥品(含通用名和國家基本藥物相同而劑型不同藥品5個),是由《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甲類藥品)中我省藥品集中采購在用掛網目錄的非國家基本藥物自動形成。
現將《基本藥物安徽農村基層補充藥品》(詳見附件1)和《基本藥物安徽城市社區補充藥品》(詳見附件2)予以公示,公示時間11月9日~11月12日。如有不當行為等,歡迎舉報,請于公示期間向省衛生廳監察室或省藥招辦遞交書面材料。
省衛生廳監察室電話: 2242911。
省藥招辦電話及傳真號碼: 2602388、2602353。
附件:1、《基本藥物安徽農村基層補充藥品》
2、《基本藥物安徽城市社區補充藥品》
安徽省藥招辦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1: 基本藥物安徽農村基層補充藥品.xls
附件2: 基本藥物安徽城市社區補充藥品.xls